2007年4月6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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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收“关照费” 坐牢整7年
简单 俞平

  本报讯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原副主任韩裕侦,在之前任余姚市交通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道路工程中为他人谋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0万元、美金2000元、澳币5000元。近日,经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公诉,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韩裕侦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时年52岁的韩裕侦在担任余姚市交通局局长(副处级)期间,于2002年至2005年3年,多次为承接杭甬高速公路工程的某公司在质量检查、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提供关照,3次非法收受该公司工程负责人沈某所送财物,共计10万元。同时,他还为承接高速公路工程的另一单位提供类似关照,4次非法收受该单位负责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10万元、澳币5000元、美金2000元。
  北仑区法院审理认定韩裕侦在到案后主动交待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案发后能积极主动退赃,于是依法对其从轻、减轻处罚。